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妥善解决有关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困难、问题,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在前期《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的基础上,根据《证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规定,经商相关部门,依法发布了《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在全国上下坚持疫情防控、奋力推动复产复工的重要时期,我们迎来了今年第一个期货品种液化石油气的挂牌上市,意义十分特殊。首先,我代表中国证监会和易会满主席对大连商品交易所表示祝贺!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期货市场发展的各位领导和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证券法》,新《证券法》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措施的实施程序,充分发挥监督管理措施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2008年试行办法)基础上,结合新《证券法》有关规定,起草了《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刊登招股文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创板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科创定位,更好地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制定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简称《指引》),并于日前发布。
证监会近日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液化石油气期货及期权交易。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相应期货合约有成交的下一个交易日。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要求,经统筹研究,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刊登招股文件。
建立转板上市机制是证监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丰富挂牌公司上市路径,打通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的上升通道,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此,证监会起草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